对此,习近平深刻指出: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要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全面和系统地阐述了民主、法治和人权三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从管理科学的角度来看,在一个社会共同体中,要保证公共事务治理活动的有序进行,构建和谐稳定的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秩序,必须要统筹民主、法治和人权价值三者的治理优势,形成治理合力。
一方面,必须重视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对人权的保护。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依法治国全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充分体现人民意志。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10月举行的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首次全面和系统地阐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特征和制度要求。关于法律在保障人权中的基础性作用,习近平总书记以民法典为例,强调指出:民法典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我们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把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保障公民经济、文化、社会、环境等各方面权利,不断提升人权法治化保障水平。此后,法学界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基本内容展开了持续不断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和系统化构建,成为2021年法学学科发展最具创新意义的理论成果。
从时间轴来看,行政管理领域的执法重心下移改革与行政审判领域的管辖重心下移改革不期而遇。(20)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能手软,不能下不为例。在我国,党的坚强有力领导是政府发挥作用的根本保证。严格执法重要,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同样不可或缺,执法机关必须统筹兼顾。
(一)执法地位论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14)《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之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5月印发《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还相继写入《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之中,突出了严格执法在立法和守法环节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15)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20页。法律需要人来执行,如果执法的人自己不守法,那法律再好也没用。一个部门设有多支执法队伍的,原则上整合为一支队伍。推动执法重心下移是又一重要面向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16)关于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深化综合执法改革作为专项任务,在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整合组建执法队伍,大幅减少执法队伍类别,合理配置执法力量,着力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努力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88)行政执法外部监督机制的兴起,有助于行政执法监督体系的完善,但也折射出行政执法内部监督机制的衰落,难以实现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执法过程之中的社会治理目标。(79)为了弥合不同行政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冲突,应当及时启动地方组织法的修改,明确赋予乡镇、街道执法主体资格。(69)在中国特色党政体制之下,严格执法已经成为党和人民赋予行政执法机关的光荣使命,严格执法能否实现更是衡量依法履职尽责和担当作为的重要标尺,要善于将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转化为推进严格执法的强大势能。
⑥行政执法作为最重要、最经常性的法律实施活动,在治国理政全局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一项行政审批权的取消,意味着后续一连串监管、处罚、强制权的消释,能够起到事半功倍之效。
(73)政府职能不断转变的过程,也是市场、社会力量发挥更大作用的过程。(44)在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的新时代,对于行政执法的认识决不能简单地停留在行政管理的专业技术层面,而应将其置身于党政关系的宏大视野中予以把握。
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之后,这种由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的执法监督已成为最重要的内部监督机制。(72)参见黄文艺:《论党法关系的规范性原理》,载《政法论坛》2022年第1期,第8页。按照这一改革思路,行政处罚法的修订经验将会继续延伸至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的修订之中,确保执法重心下移具备相应的行政行为法规范依据。严格执法的理论阐释和实践转化,能够彰显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伟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发展。(86)近几年来,国家文物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以及河南、上海等地相继发布本部门、本地区行政执法十大指导性案例或典型案例,在一定程度上提升了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的社会关注度。⑧尤其是承担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职责任务的公安机关,处于执法司法工作第一线,能不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法治形象。
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进入专题: 习近平法治思想 。
(54)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外文出版社2017年版,第336页。在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就是要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
中共中央2021年6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强调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行使职权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制发检察建议等督促其纠正,为检察机关成为行政执法外部监督中的正式监督机关地位的确立提供了契机。(69)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30—231页。
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同时,应当按照具体下移事权的内容,针对相应的特别行政管理法中的赋权主体条款进行一揽子修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我们要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坚决排除对执法活动的非法干扰,坚决防止和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防止和克服执法工作中的利益驱动,坚决惩治腐败现象,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作为法治政府理论的核心要义,严格执法理论充分体现了厚重的系统观念。
(36)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第59页。现在,我们的工作重点应该是保证法律实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89)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49页。只有对标对表高质量法治政府建设的现实需求,全面审视现行行政法律规范体系的短板与不足,才能及时通过法律制定和修改予以填补,为行政法的体系化提供更加健全的规范基础,使行政基本法典编纂的条件日臻成熟。
一方面,严格执法是对执法环节重点要求的特殊强调和高度概括,实际指称的还是作为一个整体要求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39)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49页。
无论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还是重点任务中被提及,广义上的严格执法表征的都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这一整体,要准确把握、全面贯彻,不能畸轻畸重、顾此失彼。(38)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21—22页。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执法是纸面之法走向生活之法的桥梁,严格执法能够保障法律的生命力和权威。(11) 在立足治国理政外部视角阐释的同时,习近平总书记还立足法治建设内部视角论述严格执法的重要地位。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目前法治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短板和薄弱环节,对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逐利执法、暴力执法、过激执法、寻租执法、变通执法、粗放执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执法乱作为、执法关系案、执法人情案等多种面上的执法异化现象明察秋毫。(30)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106页。
(48)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央文献出版社2020年版,第53页。作为行政执法实践经验和建设成就的科学总结,严格执法理论的本质属性是实践性,实践品格注定其将在执法实践新探索中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江必新、黄明慧:《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政府理论研究》,载《行政法学研究》2021年第4期,第3—19页。(66)马怀德:《论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法治政府理论》,载《政法论坛》2020年第6期,第20页。